中国船舶报:批约!要加快了

2023-7-28     

我国是最早参与制定《香港公约》的国家之一,《香港公约》也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唯一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性公约。不过,在《香港公约》近日已经达到生效条件并将于2025年6月26日生效执行后,我国仍然没有正式批准。虽然待《香港公约》正式生效后,我国作为缔约国也将自动加入,但是没能赶在正式生效前加入公约,不能不说是一件憾事。特别是我国作为IMO A类理事国,主动加入和被动履约的意义完全不一样,可能会对包括拆船业在内的船舶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国海事界还需共同努力,积极呼吁加快批约步伐,为我国拆船业的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切勿“起个大早,赶个晚集”。

近年来,我国拆船业一直积极倡导绿色拆船理念,推动绿色拆船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出台了《绿色拆船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开展了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绿色拆船已经成为中国拆船业的“名片”,中国也成为全球拆船业绿色拆船的典范。在《香港公约》诞生后,我国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香港公约》的宣贯、研讨、培训工作,拆船业对《香港公约》的认识程度不断加深,并为满足《香港公约》要求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可以说,我国拆船业已经完全具备了应对《香港公约》的条件和能力。

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批准《香港公约》,但我国拆船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把《香港公约》生效作为今后开展各项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首先,要继续做好绿色拆船工作,不断提高绿色拆船管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研究绿色拆船领域的标准、规范;其次,要详细了解《香港公约》的最新进展、动态,拆船市场在不断变化,《香港公约》也非一成不变,随时可能根据最新的行业、技术发展情况进行新的修订,因此应密切关注;再次,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要发挥自身作用,为拆船业应对《香港公约》提供更多的服务与支撑;此外,《香港公约》涵盖了“船舶的设计、建造、检验、发证、营运和拆解”全过程,我国船舶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力争实现船舶的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发展。

4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拆船业经历了市场、政策、标准、规范等多方面变化的“洗礼”。相信经过《香港公约》的“磨砺”,我国拆船业将再次进入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