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03 来源:中国国门报
2014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调整了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取消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审批,即自2015年起,进口旧机电产品时,企业无须在货物装运前办理进口旧机电备案手续,只需凭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未按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的,相关货物不允许进口,作退运处理。进口未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的旧机电产品,无须实施装运前检验,收用货单位凭“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即可。
2014年,广西共进口旧机电产品242批次、货值271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57%和125%,产品主要来自美国、德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家,分别从广西梧州、北海、桂林等口岸进口。
为方便广大企业顺利进口旧机电产品,广西检验检疫局在此提醒相关企业,重视新政策研究,适应新的检验监管模式,在旧机电产品进口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建立的“进口旧机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jjd.aqsiq.gov.cn:6889)查询相关信息,了解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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