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制冷剂 助力绿色拆船可持续

2014-5-29   来源:《中国船舶报》   作者:刘志良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拆船产业的发展,“绿色拆船”的理念已经深入到企业的每一项生产活动中。不过,船舶在拆解过程中,一些细节仍然考验着拆船企业的生产智慧,如何正确、合理地回收制冷剂(氟利昂)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为了更好地帮助拆船企业减少拆船过程中制冷剂的排放,4月24~25日,中国拆船协会与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在浙江省舟山市举办了“拆船企业制冷剂回收设备使用技术培训班”。中国拆船协会副会长黄兆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废旧船舶制冷剂回收研究项目对我国拆船企业掌握新的环境保护技术,更好地实现“绿色拆船”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1987年,联合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签署了环境保护公约—蒙特利尔破坏臭氧层物质管制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与1989年正式生效。1991年,我国也加入了这一议定书。为履行我国对《蒙特利尔议定书》的承诺,进一步保护大气环境,有效减少氟利昂排放对臭氧层的破坏和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中国拆船协会自2009年起与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密切合作,开展了废船上氟利昂等制冷剂回收项目课题的研究。

     船舶正常运行时需要各种制冷设备和空调系统,这就需要大量的制冷剂。由于船型不同,船用制冷剂的用量也不同。如一般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油船上制冷剂含量约80公斤左右;冷藏船、液化气船依不同载重吨用制冷剂约120公斤左右。有研究表明,每年在航船舶及报废船舶排放的氟利昂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十分之一。

     目前我国拆船企业每年要回收处置的制冷剂数量较大,但回收处置意识还停留在传统的认识层次上。除少数企业外,绝大部分拆船企业未配备制冷剂回收设备,如果不注意涉及制冷设备和空调系统部分的拆解工作,切割后,管道中残留的制冷剂自流排放,将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危害。

     我国是拆船大国,每年的船舶拆解量位居世界前列,解决制冷剂的回收问题刻不容缓。经过中国拆船协会与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的努力,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执行国际环境公约方面的专项资金中,无偿给拆船企业配备制冷剂回收设备。

     此次举办制冷剂回收设备使用技术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教学互动、拆解场区实地演练等形式,使参培企业基本掌握了制冷剂回收设备的有效使用方法、维护管理技术及保养等工作,对企业使用制冷剂回收设备进行培训。培训期间,中国拆船协会秘书处还建立了回收设备信息管理档案及联系人制度。

     “从当前世界拆船市场来看,我国率先在拆船行业开展了这项工作,这毫无疑问给我国绿色拆船竞争力增加了砝码。” 黄兆立表示。针对我国拆船企业区域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他还向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建议,在拆船企业较集中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的拆船基地分别建造制冷剂回收储存站,便于制冷剂回收后集中存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