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约》简介和进展

2023-12-26     

11月30日,巴基斯坦海事事务特别助理、海军中将伊夫蒂哈尔·艾哈迈德·拉奥在国际海事组织伦敦总部向海事组织秘书长基塔克·林交存了批准书,巴基斯坦宣布加入《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在此之前,11月13日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在巴基斯坦卡拉奇举办专题研讨会以支持该国执行《公约》和相关准则。

01公约通过

2009年5月11日,国际海事组织“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亦称拆船外交大会)在中国香港召开。经过审议,大会最终通过了《国际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公约》,并正式命名为《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简称《香港公约》。《香港公约》成为国际海事组织首个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命名、对船舶“从摇篮到坟墓”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的国际性公约。

02公约生效条件

《香港公约》虽然在大会上得到通过,但真正生效还需要满足3个条件:

✦ 一是需得到至少15个成员国的支持

✦ 二是这15个国家的合计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吨位的40%

✦ 三是这些国家在过去10年的最大年度总拆船量合计不少于其商船总吨位的3%


满足以上条件之日起,《香港公约》将在24个月以后生效。


“正式生效”

截止目前《香港公约》现有22个缔约方:孟加拉国、比利时、刚果共和国、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利比里亚、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巴基斯坦、巴拿马、葡萄牙、圣多美、普林西比、塞尔维亚、西班牙和土耳其。

按总吨位计算,这22个缔约国约占世界商船运输的45.81%。过去十年,这些地方每年的船舶拆解量合计达23,848,453总吨,相当于所需拆解量的3.31%。

2023年6月26日,随着孟加拉国和利比里亚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提交了批准文件,成为《香港公约》缔约国, 公约生效的3个条件已经全部满足 ,标志着《香港公约》将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

“我国与《香港公约》”

我国是最早参与制定《香港公约》的国家之一,《香港公约》也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唯一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性公约。近年来,我国拆船业一直积极倡导绿色拆船理念,推动绿色拆船的研究、推广和管理,出台了《绿色拆船通用规范》国家标准,开展了绿色拆船企业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绿色拆船已经成为中国拆船业的“名片”,中国也成为全球拆船业绿色拆船的典范。但是截止目前,我国仍然没有正式批准加入《香港公约》。

公约意义

《香港公约》其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在安全回收时,不会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任何不必要的风险。它秉承“从摇篮到坟墓”的概念,解决与船舶回收有关的所有环境和安全问题,包括以安全和无害环境的方式负责任地管理和处置相关的废流。《公约》将责任和义务置于所有有关各方——船东、造船厂、船舶回收设施、船旗国、港口国和回收国。当《香港公约》生效后,被送往回收的船舶将被要求携带一份有危险品清单。主管当局授权的船舶回收设施将被要求提供船舶回收计划,具体针对每艘待回收的船舶。此外,各国政府将负责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回收设施符合《公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