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1
一、主要拆船数据
二、成交与拆解废船基本分析
1.成交量。与2021年相比,2022年成交废船数量基本持平。成交数量增加7艘,吨位量增加约4.81万吨。在所有成交废船中,一万轻吨左右的较大型废船3艘。1000至6000轻吨的废船20艘。拆解的57艘运输船舶中有近60%小于1000轻吨。
2.成交价格。2022年废船总成交均价基本持平。年均成交价约2098元/轻吨,同比减少约7.09%;运输废船成交均价为2542元/轻吨,同比增加15.19%。
3.船型构成。成交的运输废船船型与上一年相比略有变动。以油船、干散货船为主,合计34艘共5.49万轻吨。其中油船最多,共拆解16艘2.50万轻吨,约占轻吨量的22%,油船比去年增加8艘0.98万轻吨;散货船共拆解8艘2.43万轻吨,约占轻吨量的22%;干货船共拆解10艘共0.56万轻吨,约占总轻吨量的5%;其他船型387艘5.73万轻吨,约占轻吨量的51%。
4.走私罚没船只处置。会员企业立足服务政府与社会,根据当地政府部门或专门机构要求,承接大量走私罚没船只(钢质、木质)的安全环保拆解任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拆解走私罚没船只300艘,比上一年增加了40艘。
三、我国拆船量在国际拆船业的比重持续下降
近10年来,全球95%以上废旧船舶的回收拆解,一直是由印度、孟加拉国、土耳其、巴基斯坦和中国等5个主要拆船国家承担的。据有关权威机构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至2017年,我国年均拆船量曾占5个拆船国家年拆船总量的20%。自2018年以来,我国拆解量呈现断崖式下跌。2018年至今,我国在世界5个主要拆船国拆船总吨位占比已不足3%。
《香港公约》(即《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是国际上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在我国船舶产业链各主管部门与行业组织取得共识的国际公约。时至2022年底我国尚未批准或加入该公约。
目前,已有19个国家、比利时、刚果共和国、克罗地亚、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荷兰、挪威、巴拿马、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尔维亚、西班牙和土耳其批准或加入《香港公约》,这些国家的总商船队(总吨位为434,070,115)占世界商船的29.32%,其年最大船舶回收量总吨位为13,971,726。从国际海事组织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9次会议获悉,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期间生效的生效条件需要至少15个国家加入或批准,其商船队的总吨位不低于592,140,397,其年最大船舶回收量不低于总吨位17,76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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