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木说市】第42期

2017-10-31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指示,以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今年7,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为期1月的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过整合环境执法、监测、固废管理力量,综合运用调阅档案材料、现场勘查、取样监测、核查企业台账等手段,全面排查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检查从事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专项行动偃旗息鼓已过二个多月,但凡是被专项行动检查的企业,至今仍无法忘却检查的过程及经历,一些企业在检查中,被指出限期整改的若干问题,个别企业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并收回进口许可证。用一些被检查的企业负责人的话来说,过程是惊心动魄,结果是损失痛心。

我们不应怪罪专项行动的严厉与铁面,更应该的是自我反思。我们倡导绿色拆船二十载有余,颁布《绿色拆船通用规范》行业标准也有12年了,绝大多数企业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多年来为实现安全环保拆船投入了大量资金,拆船的硬件设施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公认。为什么还会有被查处的问题呢?总的说来,是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意识的不到位,内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落实的不到位,企业各层管理措施及要求的不到位,等等。究其根本,笔者认为,更多的还是企业软管理、细节管理及责任人管理的不到位,是“差不多”的思想在作祟。试想,如果每个一线操作人员和承担管理的责任人都能严格按照有关固体废物环境控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或管理,就一定经得住任何“专项行动”的大检查。

经济上的损失是可以弥补的,但如果因为极个别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影响到或伤害了绿色拆船事业和整个行业的形象与信用,其损失则是难以估量与弥补的。
(转自《中国船舶报》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