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7 来源:国际船舶网
过渡措施最初在2009年在《香港公约》通过后提出,现在进一步采纳了由国际海事组织稍后发布的详细指引。修改后的过渡措施在采纳新的欧盟制度的同时,还重申航运界坚决支持国际海事组织的有关公约尽快生效。Peter Hinchliffe说:“过渡措施的出台表明,航运业正在全力发挥作用。但是,令人失望的是,六年过去了,《香港公约》至今只有少数IMO成员国批准。如果政府真的想改善全球拆船厂的条件,那么他们必须将此作为一件亟待解决的优先事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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