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范海事管理机构查处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修订了《海事管理机构案件移送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fdcc@msa.gov.cn;
2.传真:010-65293484;
3.联系电话:010-6529317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
附件:《海事管理机构案件移送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请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下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交通运输部  |  商务部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生态环境部  |  海关总署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  中国船级社  |  中国船舶新闻网  |  中国船东协会  |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