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2013-10-25     

    近日,为积极稳妥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指导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的化解工作,国务院印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这是新一届政府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又一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指导意见》中再次强调了“优化航运运力结构,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运输船舶”的方针。

    《指导意见》还确定了当前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8项主要任务。《指导意见》全文详见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