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拆船协字〔2016〕11 号
关于缴纳 2016 年度基本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拆船协会章程》和《中国拆船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2016 年基本会费收取工作已经开始。基本会费具体缴纳标准是:拆船企业单位会员5000 元;非拆船企业单位会员3000元;中外合资企业单位会员8000 元;民间非营利组织和事业单位会员2000 元;拆船企业理事单位会员10000 元;非拆船企业理事单位会员5000 元;副会长单位会员30000 元。
      请各单位按上述会费缴纳标准,于 6 月30 日前将基本会费汇至协会账户。汇款到账后,协会将开具“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作为各单位财务入账凭证。
      收款单位:中国拆船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
      账号:0200049209024904875
      联系人:李燕斐
      电话:(010)68391762

抄送:
中国拆船协会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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