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2015-8-30   来源:人民网  

      8月29日上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现场应询的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说,下一步要在推动工业污染防治中做好四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重点行业污染防治,促进工业行业的转型升级,2017年以前完成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等行业的清洁化改造,水质未达标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项目必须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实行等量置换。搬迁一批,是要有序推动或者依法关闭目前城市建成区内现有的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和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淘汰一批,是要完善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制定分年度实施的淘汰落后产能方案,完不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也将实行暂停审批核准相关行业的建设项目。
      第二,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推动企业入园,涉及重金属的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园外的也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园区,新改扩建项目要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允许用“零排放、零污染”等任何名义为企业入园开绿灯。另外,集中治理园区的污染,推动园区土地集中化、废物交换利用、水循环使用、共用基础设施,使它们达标排放,2017年年底前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没有完成的一律实行环评限批,取消园区资格。
      第三,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依法核发许可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地区的核发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国核发工作。通过排污许可证推动网络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全面收集摸清工业排污信息,建设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地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证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逐一排查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对企业实行黄牌警示和红牌关停。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红牌和黄牌的企业名单,禁止无证排放和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放,同时要推进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席会议、联合督办机制。还要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责进行督查,今年对30%的地级市督查,3年督查完。根据督查结果,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处罚和移交移送等办法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
      第四,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