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部署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

2015-8-28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了“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下称《脱钩总体方案》)。7月31日,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就开展脱钩试点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50号,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脱钩总体方案》精神,按照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要求,充分发挥脱钩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兼顾不同行业、部门和类型,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措施,逐步推开,为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提供经验和模式。

      脱钩试点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据悉,首批列入候选脱钩试点的有包括中国拆船协会在内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共计七百余家。

      《通知》还要求参加脱钩试点的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要全面贯彻落实《脱钩总体方案》,确保如期完成脱钩试点任务。试点期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重大业务活动需履行相应程序的,均应按《脱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文件精神执行。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脱钩后应按期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