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拆船协会在浙召开部分地区企业座谈会

2015-5-18     

     5月15日下午,中国拆船协会部分地区会员企业座谈会在浙江省舟山市新华侨饭店召开。来自部分地区23家拆船企业的负责人或代表35人参加了会议。中国海事局、环保部污防司、浙江海事局、舟山海事局和舟山市环保局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中国海事局许吉翔副处长在座谈会上,首先对协会在《水防治污染行动计划》发布之初,及时组织会员企业贯彻学习给与了充分肯定。他说,这次座谈会召开的非常及时,大家可以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贯彻执行国务院“水十条”文件精神,分析拆船业目前的形势和发展趋势,使拆船业在国家政策引领下,通过政府部门的帮扶和协会、拆船企业的努力,走出当前的困境,向更好、更绿色的方向发展。
     环保部廖岩博士介绍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就关于规范拆船行为工作的具体安排和监管措施,特别对拆船业规范发展,杜绝“三无”企业,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结点。他希望协会和企业在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时,积极反映和提出意见和建议。
     浙江海事局叶倩副处长在讲话中明确指出,安全环保是红线,凡是涉及安全、环保类的问题,都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她表示海事部门将与协会和企业共同搭建平台,把中国的绿色拆船推出去,使得绿色环保优势转化成市场竞争力。
     谢德华会长在会上向与会代表介绍了近期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情况;传达了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涉及拆船业发展的文件精神;分析了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走向,以及当前影响拆船行业发展诸多因素;指出了当前拆船工作要坚持一业为主与抱团取暖,坚持绿色拆船与依法经营,坚持强化技术进步与科学管理的必要性,并就当前拆船业可能出现或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会上,与会代表对目前行业所面临的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船舶注销证书”滞后影响拆船工期;采买国内废船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难以抵扣进项税;船舶拍卖无准入规定,导致非正规拆船企业或个人从中渔利,以及非法拆船依然存在等问题,反映尤为突出。代表们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关注,建立和不断完善税收、废船拍卖、船舶拆解监管、根除非法拆船等政策和行政手段,探讨并制定出既能顺应目前经济发展形势的法律法规,又能合理、快捷且简化手续的解决办法。
     吴军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会议,副会长黄兆立、刘丛生、潘霞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