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

2015-1-15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文)。《意见》明确,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

     同时提出,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高效、优质、可持续的环境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体系基本形成;第三方治理业态和模式趋于成熟,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