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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8月1日起施行
6月6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颁布了最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下称《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一《名录》,将正式取代1998年1月4日发布的旧版本。
《名录》中,除“非特定行业”外,还涉及拆船行业,例如:拆船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油泥和废石棉。内容详见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sepa.gov.cn。
(摘编自“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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