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拆船污染环境技术导则

2004-6-08     

     1.拆船业是对报废船舶进行拆解、加工、综合利用的资源再生环保型产业。对于保护海洋、河流环境,防止污染,乃至促进造船、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废船也是含有若干污染物的载体,处置不当,也会污染环境。本导则是为了加强我国拆船行业的管理,防止拆船污染环境,规范拆船生产而制定的。主要讨论拆船所涉及污染物的种类及其危害;拆船污染环境的成因;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的措施及要求,拆船相关的环境管理与监测。

     拆船所涉及污染物种类及其危害

     污染物种类

     2.石棉是一种天然矿物,经加工后可形成肉眼看不见的极细小纤维,具有极强的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由于这一性质,石棉曾被广泛用作各类建筑包括船舶的防火、保温、隔热材料。然而,由于石棉纤维极易在受到外力或转运过程中漂浮到空气中,而易被人、畜吸入肺中。由于其极强的化学稳定性,人体的组织液不能将其溶解。它们将逐渐蓄积在人体内并嵌入人体细胞。较大量或较长时间的吸入石棉可能会引发肺癌、间皮瘤、石棉沉着病,患者的症状一般在吸入石棉后多年才表现出来。七十年代末发现石棉对健康的危害后,各国逐渐禁用石棉。对于造船业来说,90年代初以来已基本禁止使用石棉。目前报废的船舶大多建造于80年代及以前,其机舱热力管路,主辅机排气管的保温层及上层建筑的舱室隔板等部位常使用石棉制品,主要为网状和绳状。冷藏船使用尤多。

     3.碳氢化合物是油(包括原油和各种成品油)的主要成分。其中多环芳香类碳氢化合物是对环境有害的,且难于降解。此种化合物进入水体将造成鱼类、鸟类死亡,影响养殖业及岸滩植被,破坏生态环境。在废船的油舱、机舱、油箱、油柜、油管、液压系统中剩余的和残存的原油、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其它油料,以及含油压载水、舱底水,洗舱水、油泥等构成这种碳氢化合物类污染物。

     4.重金属如汞、铅对人及其他生物体是有毒的。铅的摄入会引起成人末稍神经系统损害,并导致听力、视力和肌肉协调能力的减退。铅还会伤害血管、肾脏、心脏和生殖系统以及造血功能,且是致癌物。儿童尤其对铅敏感。长时间暴露于即使是低水平的铅污染中,会导致儿童不可恢复的学习障碍、精神发育迟缓及神经系统的发育延迟。油漆中的铅颜料对人及其他生物体都是致癌物而且会损害胚胎发育甚至造成绝育。在船舶建造中,现仍广泛使用含铅的油漆和电池,特别是船舶甲板、外板用油漆中含有多种铅的化合物如红铅、碳酸铅等以作为防腐蚀剂。在拆船作业中,高温切割使船板上的油漆燃烧,产生有毒烟雾,特别是含铅蒸气。长期吸入会引起人体蓄积性慢性铅中毒。

     5.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是一种人造有机金属化合物,在极微量的浓度下就可使腹足纲软体动物失去繁殖能力。因此被用来作为船舶水线下外板油漆添加物以防止海洋生物附着在船体上。然而,由于其对多种海洋生物尤其是牡蛎和鱼类的幼虫期和幼年期有极强毒性作用,更由于其毒性在较低浓度下仍然有效(每升2纳克以下)。它被认为是海洋环境中的剧毒污染物。现已发现,三丁基锡可在滩涂中沉积,特别是在软体动物体内蓄积,从而可以进入食物链。90年代以来,西方主要造船国家已开始严格控制三丁基锡的使用。目前报废的船舶,大多建造于80年代或更早以前,其外板水线下部分的油漆中多含有三丁基锡及其衍生物。

     6.多氯联苯是一种含有两个苯环的人造有机化合物。一般用于印刷油墨、油漆、地板塑料添加剂、变压器绝缘涂层及胶水等。研究表明,长期接触多氯联苯会导致肝脏、生殖、免疫及神经系统损害,直至肝癌、胆囊癌。多氯联苯毒性很强而且自然环境无法降解,因此它们能在生物体内蓄积并威胁到食物链。多氯联苯的不充分燃烧会产生二苯呋喃和二恶英,两者都是有毒的。在废船上,多氯联苯主要存在于船上设备、电缆线等材料中。

     7.聚氯乙烯是一种广泛使用的人造有机化合物,其氯含量在50%以上。在聚合状态下,其化学性质是稳定无毒的。然而当燃烧时,会产生多种有毒化合物。首先是氯化氢气体,人体吸入后会因水合作用而在肺内产生盐酸,并导致呼吸道糜烂。此外,还有一氧化碳、二恶英、氯呋喃等。后二者毒性很强,其可致病的浓度低于任何其它已知人造化学物质。某些二恶英异构体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每立方米10-12克时仍有毒性。癌症和先天性缺陷是这两种化合物的致病结果。这两种物质可以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也可蓄积在土壤、水或农作物中从而危害食物链。自然环境无法将其降解。在废船上,聚氯乙烯主要存在于导线绝缘外皮和舱室甲板涂层中。

     8.氟里昂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开发出来的无毒、不燃、化学稳定的制冷剂用以替代氨。然而,近些年的研究显示,氟里昂会破坏大气层上层的臭氧层,从而使地球表面上紫外线照射量增强,这将导致皮肤癌人数上升。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在内的90余个国家一致同意停止生产氟里昂。在废船上,空调系统及冷却系统中使用的制冷剂绝大多数为氟里昂。有些研究者估计,在航及报废船舶排放的氟里昂占全球总排放量的十分之一。

     9.放射性物质能产生电离辐射,尤其是伽马射线能贯穿金属物件,最易对人造成损害。电离辐射能引起人体内有机物和无机物电离,产生自由基,从而破坏人体内的生物化学环境,诱发遗传变异、绝育甚至癌症。有些废船曾经运载过放射性物品,在发生放射性泄漏的情况下,船上相应部位会沾染上放射性。如果随船夹带有放射性废料,则其危害就更为严重。放射性一般无法人工去除,只能任其自然衰变,而不同物质的半衰期自几十年到几千年不等。

     10.有些船舶的热力管路和冷藏舱室的保温隔热层使用玻璃纤维和泡沫塑料。在拆解时,玻璃纤维由于其质轻、易碎,容易附着在皮肤和呼吸道上,引起人体不适;而泡沫塑料难于降解,易对环境形成白色污染。

     11.所有废船均携带有食品及一些动植物,在生活区内常有寄生动物如鼠类。这些食品及动植物虽然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降解的污染,但可以传播病、疫给人类及动植物,因此,有很大的潜在危险。

     12.废船上拆卸下来的卫生陶瓷、砖、废木料、船员扔弃的衣服、被褥、床垫等生活用品经常带有会引起人与海洋生物感染的细菌、寄生虫和病毒,若弃入水中还会引起水体富营养化和含氧量的减少,降低净化能力,造成水污染。

     13.在采用电石发生乙炔气进行切割的拆船工艺情况下,会产生电石废物,包括废渣、废水、废气。废渣、废水若排入水中,会改变水的PH值,影响水质和水生物生存环境。电石废气中含有少量刺激性硫化氢、磷化氢气体,长期吸入会影响人体呼吸道健康。

     拆船污染环境的成因

     14.废船是污染物的载体。当废船本身船体完整,没有破损,能够安全漂浮时,这些污染物被封闭在船体内,不会泄漏到环境中去。但如果废船本身船体已有破损,或由于压载不当等原因而不能安全漂浮,甚至倾覆时,则势必引起船上污染物泄漏到环境中去。这是拆船污染环境的原因之一。

     15.废船是漂浮在水上的或半搁浅的强度有限的结构体。在拆船作业中不可避免地要破坏废船的整体结构,使船体强度,特别是纵向强度大大减弱。同时随着船上结构件被不断拆卸,船体重心不断移动,造成船体各部分负荷的改变,从而引起断船、沉船的潜在危险。

没有遵循正确的工艺规程,将导致拆船作业中断船、沉船事故的发生。由于天气变化,突遇台风,废船系揽不牢或手力不均,致使断缆跑船,造成船舱进水、搁浅、倾覆等事故。在此种情况下,废船上的污染物会随之进入水域,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伴有财产损失。这是拆船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二。

     16.废船中带有一定量易燃易爆物。在拆解废船的过程中,如果没有遵循正确的工艺规程和要求而错误的指挥或操作往往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等事故。在此种情况下,废船上的污染物会随之进入大气,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伴有人员伤亡。这是拆船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三。

  17.在购买、接收废船之前对废船结构中存在的或所夹带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位置不明,致使接收了超过拆船厂的处理能力的污染物(比如放射性物质),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这是拆船污染环境的原因之四。

     18.废船结构中所存在的或夹带的污染物分布在船上许多部位,其性质各异。在拆船作业中,如果没有采取针对废船污染物的相应工艺措施及无害化处理,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对工人的伤害。拆船厂没有制订这种措施或拆船工人没有遵循这些措施的要求是目前拆船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五。

 

     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的措施和要求

     A.买船、验船注意事项

     19.在洽谈废船时,要首先搞清废船的安全漂浮能力,船体是否完整。并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原则上不购买船体破损的废船。如确实需要购买这种废船,需先行调阅船体破损检验报告并据此制订相应的拆解方案和防污染措施,报当地航政、环保部门和港监备案后方可购进。

     20.在购进废船前,拆船厂要向船东索取废船上污染物清单,做到对废船结构中存在或夹带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位置心中有数,并在验船时进行核对。对带有放射性的废船,不得购进。对化学品运输船要求先向船东了解清楚该船曾运载过何种化学物质且必须彻底清洗货舱,不得夹带化学品残留物。在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标准(GB16487.11-1996)并且有能力处理这些污染物后方可购进。

     21.在交接前的验船中要首先检查船体的完整性和安全漂浮性。废船的最大横倾不得超过5°。要注意废船的适当压载,保持艉部足够的吃水,避免为使废船能通过浅水航道而令其吃水过浅从而引起失稳甚至倾覆。

     22.在验船过程中要对船东提供的废船污染物清单进行逐项核对,确保没有超出清单范围数量的污染物夹带入厂。并对废船进行放射性检验,其贯穿辐射水平不得高于当地环境的背景辐射水平的三倍,否则不准接收。

     23.在验船过程中,拆船厂要配合当地卫检、动植物检对船上的食品、动植物品进行检疫,包括熏蒸除鼠等,确保不会将病疫带到当地。

     B.安全拆船工艺原则

     24.各类废船的机舱和废油轮的油舱在拆船作业中是非常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因此,在开拆前,要先进行强制通风,排除油气,然后进行测爆,保证其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在动火切割前或易产生火花作业的地方须再次测爆,拆解过程中反复测爆,不达标准就停止拆解。切割隔舱板时,其相邻的油舱也须测爆。油气含量指标合格后,仍要用风扇进行强制通风。进入油舱的人员,必须预先排除身上的静电,且不准穿、带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鞋帽、工具、设备和生活用品,并严禁吸烟。油舱内的照明工具要使用安全电压的防爆灯。必须开亮后才进入油舱,在舱内不准时开时闭。进入油舱前要做好防窒息的各项准备。在拆解储油装置或油管时,只能冷拆,严禁火割,且不能使用易在碰撞摩擦时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非动火不可时,必须有防火防爆措施并经管理人员检查批准。切割前先打开油管阀门或将两头法兰冷拆开,让管内因切割受热而产生的油气能顺利排出管外。同时,还必须要有高压水枪在旁不停喷射,以防失火。所有垂直敷设的油管严禁明火切割。拆解油舱时,要将全船油舱灌水2~3米深,防止火星落入油舱底而引起火灾。油舱、机舱在切割过程中,要始终保持喷水配合切割工,并配备灭火粉等以应急用。在机舱尚未敞开之前,尽量不打开油柜道门,以防可燃气体溢至机舱内,遇火燃爆。当需要打开道门时,必须进行测爆、通风、除气等防爆处理。

     25.对于码头浮拆但艉部还处于深水中的作业,要特别注意防止发生断船、沉船事故。防止断船的根本原则是保持船体负荷前后平衡,并避免因切割而引起船体应力集中。防止沉船的根本原则是保持船体负荷左右平衡,尽量降低船体重心高度,并让船底有足够的留舷高度,以维持足够的储备浮力。详细的工艺措施,可见本导则附件《防污染拆船工艺程序》中的机舱设备拆解和主船体拆解部分。

     26.废船是一个空间有限的、水上漂浮的物体。要在这有限的空间内尽快地将废船解体,同时又要兼顾到安全、防污染的需要,必须遵守一定的作业程序,方可实现。本导则附件《防污染拆船工艺程序》是对这种作业程序的全面描述,应当在拆船作业中严加遵守。

  C.清除和拆除污染物的工艺措施

     27.为防止废船上的氟里昂泄漏到大气中去,在废船冲滩或靠泊并系牢后,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先期将废船各空调制冷系统内的氟里昂抽走,此项工作必须在清舱阶段前期完成。

     28.为防止废船上的油及含油污水污染水域,在开始拆解前,要在废船周围放置围油装置,并组织专业清油队将货油舱、燃油舱、燃油柜中的剩油抽出,然后清理油污、油泥。舱底的污水则用泵抽送到污水池,进行沉淀、分离、净化处理。在拆解船底前,要用木屑或碎布将船底油污清理干净,将其拖至船坞内或浅滩上,并放置围油栏,然后方可拆解,以防止油污溢出。

     29.为防止废船上的石棉、玻璃纤维制品污染环境和损害工人健康,动火拆解前,要先将上层建筑内和机舱内的石棉、玻璃纤维制品拆除。在拆解时,只允许穿着防护服、戴防护面罩和手套的专职工人拆解,不允许其他人员在现场。作业前,要用水将石棉制品喷透,以免粉尘飞扬。要尽可能整体剥离,避免用工具打碎。工人必须戴手套,不得用裸手拆取石棉制品。拆下的石棉制品要立即用双层的塑料袋装好并封口,运到封闭的存放箱(池)等待处理并有醒目标示。拆解后,必须将甲板上残留的石棉碎块清理干净,并用清水冲洗现场,确保其他工人不会再接触石棉造成二次污染。完成作业后,负责拆解石棉的专职工人必须用清水冲洗身体,其淋浴房要与其他工人的分开。

  30.为防止拆船工人在切割时吸入过多的有毒气体,切割工应尽量站在上风向作业。在舱内作业的,要注意加强通风,必要时使用防护面具。上船切割工应定期轮换,避免使其过长时间暴露于有毒气体下。

     D.污染物的处置

     31.废船上拆下的荧光灯及相应的镇流器应尽量作为旧器材加以利用。不能利用的,不可随意破碎丢弃,应集中送专业工厂回收利用,或统一送当地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避免其中的汞、多氯联苯等污染环境。

     32.废船上拆下的电池,应尽量作为旧器材加以利用。不能利用的,不可随意丢弃,应集中送专业工厂回收利用,或统一送当地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避免其中的铅及酸性电解液等污染环境。

     33.废船上拆下的导线,应采用机械方法将其绝缘外皮与金属线芯剥离,然后分送专业工厂回收利用。不具备条件的,应将导线连带外皮一起送专业工厂回收,不可用焚烧方法剥离外皮,避免产生二恶英等有毒气体。

     34.废船上的油及油性混合物可以回收利用。剩油、残油收集到接收器,可直接利用。油污水通过污水处理池或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使水中油含量达到10PPM以下后即可排放,同时将废油搜集到接收器回收利用。油泥可作为小型制砖厂的辅助燃料。

     35.废船上拆解下来的石棉、玻璃纤维制品等可用袋封好后运到废矿井内深埋或交专业工厂处置或统一送当地危险废物填埋场。

     36.废船板上剥落的油漆碎片含有大量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不可随意倾倒、掩埋,应定期收集送专业工厂回收利用或统一送当地危险废物填埋场。

     37.废船上拆解下来的木作件或纺织品等可制成木屑或碎布待清理船底时使用。使用过的含油木屑、碎布等可送专用焚烧炉销毁,要保证燃烧温度在1200℃以上。有条件的可送垃圾发电厂或制砖厂做辅助燃料。其它固体废弃物可深埋处理。

     38.电石废水可循环使用,或经过中和处理后排放,电石渣深埋处理。

     E.加强拆船厂的内部管理

     39.尽管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的工艺措施和污染物的处置简便易行,但要保证杜绝拆船污染环境,必须注意的环节很多,特别是严格的管理。拆船厂应严格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制度,不允许拆解下的带有污染物的船体部件和油污废弃物进入水中,要求拆下的船体部件尽快运上岸。及时处理溢油等突发事件,消除火灾、断船、滑滩隐患。拆船厂应建立专职清理队伍,负责废船上油及油污水的处理,以及拆解现场各类废弃物的清扫、集装、深埋、焚烧等事宜。

     40.拆船厂应具有掌握船舶及生产、工艺、安全、环保知识的管理与技术人员。应对拆船工人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各种污染物的危害,并掌握相应的工艺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F.改进拆船技术和设施

     41.新建拆船厂应选址于水域宽广、流缓、避风、有足够水深和岸上腹地、且交通运输便利的地方,但需注意远离饮用水源地、海水淡化取水点、盐场、重要的渔业水域或养殖场、海水浴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以防止意外的事故污染水域。

     42.拆船厂应具有拆船码头或拆船坞或滩涂,其拆解场地应大于20000平方米。其含油部件堆放场应用水泥敷设地面,具有围堰或能连通至污水池的排水沟,以免含油污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43.拆船厂应具有适应生产规模的设施,包括:系泊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废船污染物的接收处理设施、仓库及必备的消防设施和防毒救生医疗器材。

     44.由于加强拆船防污染需要相当的投入以购置设备、兴建设施,拆船厂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其年拆解能力应不低于5万轻吨,总资产额不低于600万元,净资产额不低于300万元。

     45.由于码头拆船方法更适于对废船污染物进行集中、快速的清除、拆除,且由于码头拆船方法效率更高、速度更快,因此,逐步发展码头拆船,淘汰冲滩拆船,是拆船技术发展的方向,应加以提倡。

     46.有条件的地方,应推广使用高能混合气体(丙烷、丁烷)、石油气等取代电石发生乙炔气切割拆解废船,彻底根除电石发生乙炔气产生的电石渣、电石废水带来的环境污染。

  拆船相关的环境管理与监测

     A.环境管理

     47.在我国负责对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测的部门是国家环保总局及其各级下属机构。拆船厂在开始营业前,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书》,获得批准后,方可营运。拆进口废船还需向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机构逐级申领《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拆船厂在每条废船拆解结束后,需将所拆除石棉及其制品过磅并将数量及处理结果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拆进口废船的还需报原进口单位备案。同时,对船东提供的有毒物品清单逐项核对,做出评估后报原进口单位备案。拆船厂应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定期对拆船厂及其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对于监测结果不达标的拆船厂必须停业整顿。

     B.监测方法和标准

     48.对拆船厂区空气的监测应在日间作业时间、无雨、弱风天进行,其测点应选在拆船作业区下风向20米内,取样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对空气中石棉纤维含量进行监测时,应选在进行石棉拆除作业时,测点应选在作业区下风向临近处,取样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厂区空气中石棉纤维含量不应超过每毫升0.1根,重金属含量不应超过每立方米50微克(铅),100微克(镍),50微克(汞)。空气中碳氢化合物含量不应超过每立方米275毫克。为便于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可同时在厂区外上风向一公里处,进行取样。(注1)

     对拆船厂周边水体的监测应在无雨、平潮时进行(对位于海岸边的拆船厂)。测点应选在厂区岸边10米内的表层水,样本水量在500毫升以上。对于地处内河中的拆船厂,应在无雨,非汛期进行,测点应选在厂区岸边下游50米内。厂区周边水体中的油含量不应高于1mg/L,为便于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可同时对拆船厂周边外水体(滩涂边500米外,或厂区上游500米外)进行取样。(注2)

     49.对拆船厂周边土壤或滩涂的监测应在厂区边界100米内但又是非作业区的范围内进行。测样取自表层5厘米内。土壤或滩涂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每公斤干重20毫克,镍含量50毫克,铬含量70毫克(注3),三丁基锡含量不应超过每公斤干重0.5微克(注4);多氯联苯含量不应超过每公斤干重100微克(注5)。

     C.健康保护

     50.拆船厂应对切割工人定期进行体检,检查血液和尿液中的铅含量,凡是血液中铅含量超过每毫升60微克的或尿液中铅含量超过每毫升100微克的,要立即调离切割工岗位以防持续铅暴露造成慢性中毒(注6)。

附件:《防污染拆船工艺程序》

注释:

1.根据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2000-3158号《拆船和环境标准》中所引用的参考文献17:《挪威工作环境法导引》LaborInspectionofNorway,GuidancetotheWorkingEnvironmentAct.Administrativenormstopollutioninworkingenvironmentatmosphere1996,Orderingnumber361)见报告第34页,表3.9

2.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第27项,V类水质。

3.根据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2000-3158号《拆船和环境标准》第24页表3.1.2第13项数字。

4.根据绿色和平组织调查报告《销往亚洲的废钢和有毒废物—供拆解的废船I》第19页所引用的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生态评价指标即奥斯陆-巴黎公约(OSPAR,1997)中给出的三丁基锡在海洋沉积物中的含量参考标准。

5.根据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第2000-3158号《拆船和环境标准》第30页表3.6.1所引用的数字。

6.根据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第99-3065号《拆船和环境保护》第57页表5.3高雄拆船工人血液和尿液中的铅的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保护标准汇编

2.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文件和技术准则汇编(巴塞尔公约文件)

3.拆船指南(美国国家环保局编,中国拆船协会译)

4.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第99-3065号《拆船与环境保护》

5.挪威船级社调查报告第2000-3158号《拆船与环境标准》

6.绿色和平组织调查报告《销往亚洲的废钢和有毒废物—供拆解的废船I,II,III,IV》

附件:

     防污染拆船工艺程序

     1、做好拆船准备工作

     1.1掌握废船情况

     1.1.1收集废船图纸资料。主要有总布置图、基本结构图、外板展开图、静水力曲线图、舱容图、机舱设备布置图、驾驶舱设备布置图,以及有关船舶改装资料等,并要求船东提供该船有毒物品清单及分布图。

     1.1.2了解全船结构现状,特别注意船外板的锈蚀程度。

     1.1.3实船勘验油、水分布状况(尤其是油舱及油柜),列出品名、现存位置及数量。

     1.1.4根据船东提供的有毒物品清单,检查寻废船上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并作好标记。

     1.2制定废船拆解工艺

     根据所掌握的废船原始资料,结合拆船厂实际情况制定废船拆解工艺方案,自始至终要贯穿防火、防爆、防毒、防窒息、防污染、防台风、防洪,防止断船、沉船及伤亡事故的原则。所制定的拆解工艺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1.2.1拆解场地,动力准备、吊机配置、各阶段工种作业的安排。

     1.2.2各拆解阶段工艺原则和要点。

     1.2.3拆解程序图。

     1.2.4重要工序(如倒大排,主机拆卸、锅炉拆卸等)的详细工步内容和质量要求。

     1.2.5可利用设备保护性拆卸步骤与要求。

     1.2.6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1.3系船

     1.3.1检查岸桩、缆索、锚、锚链、卷扬机等系泊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1.3.2系牢废船。系泊点不宜过多,对于冲滩拆解防止废船纵向滑滩及艉部平面转动;对于码头拆解,应限制其游离码头及艏艉方向漂移。

     1.3.3主要受力的锚链和缆索应尽量与受力方向平行,并考虑潮差及水位涨落均匀拉紧,遇有台风应多加缆索。

     1.4废船周围敷设好围油栏。

     1.5检查全船水密状态,尤其是船底和艉轴处,关闭海底阀门,并派专人经常检查。

     1.6不允许岸电通过废船原有电气线路供电。若非通过不可,带电线路必须标有明显标志,以防触电。

     1.7开设登船口,设置上下船及船内安全通道。

     1.8废船动火切割前,要配备完好的消防设施。

     2、拆船工艺措施

     2.1清舱

     2.1.1将各类油舱、油柜及液压系统中的剩油与残油驳至专用接收设备里。

     2.1.2卸下桶装油料、油漆、溶剂、高压容器、烟火信号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抽走氟里昂等制冷剂。

     2.1.3对油舱、机舱及其他可燃气体聚集处所进行通风,排除油气,挖除油泥,经常进行测爆,保证其油气浓度在爆炸下限的1%以下。

     2.1.4处理含油污水(包括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压载水)。

     2.1.5拆除二氧化碳、惰性气体等装置。

     2.1.6拆卸全船木作件、家俱、工具及备品、备件。

     2.1.7拆卸全船石棉制品和璃玻纤维制品。

     2.1.8清舱不允许明火作业。如须明火作业,应有防范措施。

     2.1.9工人进入油舱前,要测量油舱氧气含量,要求在18%以上。

     2.2上层建筑和舱面拆解

     2.2.1上层建筑必须自上而下,从外向内进行拆解,严防火花掉入油舱。

     2.2.2尽早拆除舱面设施,必须暂时保留使用的除外。

     2.2.3油管和电缆只能冷拆。垂直舱面敷设的管子严禁明火切割。

     2.3机舱设备拆解

     2.3.1复查清舱情况,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彻底清除,并对压力容器卸压。

     2.3.2采用多方位拆解,避免在同一重力面上下同时作业。

     2.3.3在上层建筑拆除后应对机舱设备置前拆解,尤其要设法尽早拆除舵机,防止空船状态负载集中,减少对船体结构的纵向弯曲力矩与坐滩的下滑转矩,以防断船、沉船事故发生。

     2.3.4油船后泵舱应在除净残油与测爆合格后置前拆卸,要求冷拆,以保证油船机舱设备拆解安全,并有利于开通前舱通道。

     2.3.5机舱一般采用闭合拆卸方式。在冲滩、进坞机舱部位完全坐滩且具有大型浮吊的条件下,也可采用敞开拆卸方式。

     2.3.6设备的拆卸一般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上后下、左右平衡,随拆随运,随时保持道路畅通。

     2.3.7泵管系统的拆卸应以含油管系先行。由专人进行冷拆,要求除净残油,防止污染和火灾、爆炸。

     2.3.8机舱敞开之前,上层平台的各种油柜尽量不打开道门,以防可燃气溢出,遇火燃爆,当需要打开道门时,必须进行测爆、通风、除气再测爆等防爆处理。

     2.3.9应对雨水、艉轴管、水柜、水管渗漏等形成的舱底含油污水及时进行处理。

     2.4主船体拆解

     2.4.1拆解中始终要求保持船体平衡,此原则对码头拆解更为重要。

     2.4.2主船体拆解要求按程序进行,并绘制拆解程序图。先拆艏艉部,后拆舯部;先拆横向构件,后拆纵向构件。不允许在同一横剖面上同时割断纵向构件,不允许垂直割缝穿过水平割缝,水平割缝与垂直割缝交接处必须用大园弧过渡,以防应力集中。

     2.4.3艉机型废船,应该先拆机舱设备,不允许先拆舯部。

     a.对码头拆解方式,在机舱设备拆解的同时,艏尖舱进行拆解。待机舱设备拆到四分之三时,可以开始拆解艏1号舱。机舱设备全部拆完后,即可从艏艉两方向以阶梯形同时向舯部推进。b.在陡滩或冲滩后艉部在深水区的情况下,在机舱重量减轻三分之一时,开始拆解艏部。可利用大潮将船体向岸滩再拉一段距离,继续拆解机舱,尽快使艉部脱离深水区。

c.在全船坐滩的情况下,允许艏部与机舱同时拆解。

     2.4.4舯机型船,其主甲板的纵向结构不连续,一般先拆艉部,再拆机舱。不允许先行拆除机舱开口处的加强构件。拆解中船体可稍带中垂,不允许中拱。

     2.4.5经常检查主船体外板状态,发现有断裂迹象,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2.4.6要求船底部留有足够的留舷高度,以保证纵向强度,且防止船体进水。

     2.4.7船底部拆解前,应保留水密隔舱,以保证有足够的浮力储备和强度。

     2.4.8船底部是油污、杂物集中的地方,要求离水拆解。将船底拖至拆船坞或浅滩系牢后,清理干净油污、杂物,测爆合格,将船底横向切割成分段,运至小拆场地。

     2.5船体小拆

     2.5.1清理船体分段上的铁锈和脏物,集中处理。

     2.5.2按要求将船体分段切割成船板、型材、废钢,分类堆放。工人在进行气割时,应站在上风向,减少铅等重金属微粒的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