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7-29 作者:中国拆船协会
2011年7月11日至15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62次会议在英国伦敦IMO总部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压载水中有害生物、拆船、MARPOL公约附则Ⅵ修正案、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等国际海运界的重要环保问题。
我国由交通部、外交部、发改委、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委以及有关船舶机构、科研院校组成的代表团出席了会议。谢德华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随团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审议的拆船议题主要是,审议拆船设施导则(亦称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导则)、拆船计划制定导则(SRP)和拆船设施批准(授权)导则,以及“有害材料清单制定导则”(IHM)的修正和拆船公约的履行等。经审议,会议完成了IHM导则的修正和拆船计划制定导则的审议,并形成拆船工作组报告。
拆船计划制定导则主要内容包括:拆船计划的总体考虑(船舶图表、清单和证书核实,核对设施计划、批准证书等);拆船计划的框架(主要按拆解作业顺序予以描述,如船舶到达、安全进入及热工作业、切割、有害材料贮存和处理)和主管当局批准的核实等内容。该导则详细内容将在IMO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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