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政策文件标准汇总

2021-11-19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废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止洋垃圾进口、“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化工领域风险管控、快递包装污染治理、尾矿库环境管控等问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主持召开多次重大会议亲自部署。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和部委相继发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积极推动落实一系列举措。本文系统梳理了“十三五”以来相关政策文件标准,以期为从事该领域的各方工作者提供政策参考。



国家层面



2016年11月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修改——将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2017年3月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二次修订。



2017年3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主要任务:部分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


2017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畜牧大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率先实现上述目标。主要任务: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健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2017年7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70号)——主要目标:严格固体废物进口管理,2017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进口环境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固体废物;2019年年底前,逐步停止进口国内资源可以替代的固体废物。通过持续加强对固体废物进口、运输、利用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彻底堵住洋垃圾入境。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重点任务:完善堵住洋垃圾进口的监管制度;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建立堵住洋垃圾入境长效机制;提升国内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水平。


2018年6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18年12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 号)——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2019年4月 

国务院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5号)——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保护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办法。


2020年2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完成大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推广黑土地保护有效治理模式,推进侵蚀沟治理,启动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继续实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启动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


2020年3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0〕6号)——完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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