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四届二次理事(扩大)会议在桂召开

2012-12-12   来源:中国拆船协会  

     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中国拆船协会在广西南宁市召开第四届第二次理事会(扩大)会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郭启民处长、财政部关税司任烈调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和综合利用司雷文副处长莅会并作重要讲话。协会会长谢德华,副会长黄兆立、吴军、李洪卫、张雄文、陈灿郎、翁文戈、梁焯权、谭洋、潘霞,以及理事(代表)和10余家会员企业的负责人,近7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谢德华同志主持。

     会上,郭启民同志向与会同志介绍了国家发改委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和再制造等工作情况,他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曾五次提到发展循环经济,并将循环经济上升到生态文明的高度。拆船行业是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再利用的重要领域。他希望拆船业按照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理直气壮地加大行业宣传力度,不断推进产业的聚集发展,积极参与“城市矿山”示范基地建设和再制造的研究等活动,促进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走出低谷,再创辉煌。任烈同志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我国拆船业在定点、规范发展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拆船业的许多项目也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中。他希望协会要继续加强信息沟通能力,为政府服好务,为企业服好务。他相信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下,给予拆船业必要的支持是有希望的。雷文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船舶全身都是宝,它是再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拆船业可促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发展。他认为,目前进口废船比直接进口废钢更有利。他建议,要进一步规范发展拆船业,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环保、安全和职工健康管理,提高废船资源的再利用、再制造水平。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军同志在会上报告了第四届会员大会和第一次理事会以来,协会秘书处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各项工作情况,提出了2013年协会工作的基本要点;副会长黄兆立分别就联合国资赠企业制冷剂回收设备分发和管理要求,以及会费收支情况作了说明和报告;协会秘书处有关部门负责人还分别做了开展培训、信息统计工作,以及欧盟新拆船法案和拆船市场综述及展望的报告。

     会议还邀请了中国船级社钟晨康副处长和中国废钢铁应用协会副秘书长、江阴阳博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江战总经理,分别就“香港国际拆船公约、导则简介及中国拆船业的应对建议”和“2012中国废钢铁市场回顾与未来展望”做了报告,并回答了代表们的提问。

     此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理事会所做工作报告和2013年协会工作要点;审议同意协会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审议通过协会秘书处《关于人事劳动管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拆船业行规公约(草案)》;审议通过协会秘书处机构设置及秘书长提名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审议通过广东省金属加工厂有限责任公司更换理事人选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