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发危废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有污泥、废料等被排除

2021-9-30     

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环办便函〔2021〕428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动分级分类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有关增减列入清单固体废物的意见应附固体废物危险特性行业调查分析报告、危险废物鉴别案例及相关报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等详实依据)。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何足道

  电话:(010)65645770

  邮箱:hwmd@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附件:1.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

     2.《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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