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船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正式印发

2021-9-03     

    日前,中国拆船协会正式印发《拆船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号召所有会员单位结合行业发展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以创新、绿色发展的理念,携手努力,共同完成规划中各项任务目标。
附:《拆船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拆船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依照 “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及主要目标,以及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规划,结合拆船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三五”基本回顾

2016年至2020年,国内拆船业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按照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要求,在国家政策调整、环保督查、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的情形下,围绕实现“十三五”目标与任务、推进行业建设、反映诉求与意见建议、促进国内废船交易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一)拆船数据与社会贡献

五年来,会员企业拆解国内外废船855艘,318.59万轻吨,拆解轻吨量同比减少70.39%。完成“十三五”规划拆解量目标的63.72%。废船成交贸易额约为46亿元。

拆船业为节约资源、节能减排的贡献是:共节约325万吨精矿粉;减少850万吨原生铁矿石开采;节约100万吨标煤和550万吨水耗;减少34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此外,还完成各类废旧船舶中大量船用氟利昂等制冷剂和哈龙灭火剂的有效回收与循环利用。


(二)专题研究

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有关部门相关法规的修订工作。多次向国务院办公厅、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书面反映解决各类船舶回收拆解管理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参加“废钢循环高效利用”“我国废船拆解环境状况与监管调研”“中国废船拆解行业及其贸易情况相关研究”以及退役装备回收管理调研活动。完成船用制冷剂回收、哈龙灭火剂回收项目研究。召开行业发展座谈研讨会,研究行业发展,规范废船交易行为,反映禁止废船进口后解决“国船国拆”意见建议等,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船拆解管理的建议》等多个专题建议报告;印发施行《中国拆船协会拆解废船买卖标准合同》《关于规范废旧船舶国有产权交易的通知》等。

三)优惠政策争取与惠及企业

2016至2018年,获批进口废船的企业连续三年享受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批准同意的“暂定税率”1%(原最惠国税率为3%)。“十三五”期间,部分会员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优政策。

(四)标准规范、科普培训与行业宣传

 

完成国家标准《绿色拆船通用规范》(GB/T 36661-2018)编制工作。参与完成有关拆船专业国家标准编制和修订,以及由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写包含废船加工工业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的制订。

组织多期专业与岗位培训。五年间先后涉及百余家会员企业累计有超20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并取得岗位或培训证书。

完成首部《中国拆船年鉴2011-2015》编辑出版。办好《中国船舶报》拆船专版、协会官网和简报。创建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拆船科普活动及行业宣传工作。

(五)国际交流与《香港公约》

与国际、国家组织或相关机构广泛交流。访问孟加拉国或与多渠道联系相关国家,探讨中国拆船“走出去”的可行性。参加或协办国际海事组织在孟加拉国达卡和中国舟山举办的拆船研讨会。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促进《香港公约》中国批约进程。

六)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疫区捐款捐物,有序复工复产,未发生职工感染事件。

(七)协会自身建设

严格按章程办事,坚持重要工作计划、重大事情向理事会(监事)报告和秘书处办公会等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注重党建和团队建设,组织革命传统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巡视整改,做好脱钩审计与资产清查,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协会通过历年社团年检和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认证。

二、行业发展内外部环境

“十四五”时期推动拆船业发展,需要突出系统观念,从整体和联动角度出发,持续用力,统筹推进。当前,国内各类废旧船舶流向、回收管理与拆解监管各自为政,统一管理缺失的局面没有改变。落实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精神、商务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发展拆船业的若干意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具体措施任重道远。各类废旧船舶拆解企业的准入条件不一,非法拆船损害行业的现象依旧存在。行业标准化体系有待形成。船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缺失,影响拆船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优化和稳定性。各类废旧船舶交易规范仍有待在实践中加以完善。拆船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待深化,化解过剩能力,产业布局,补短板强弱项,行业发展的理论和关键技术问题,提高拆船的综合保障和服务能力等方面有待深入研究。在国家政策调整变化后,拆船产业链供应链的调整和重塑,需要不断提升自主性、韧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增强企业管理的软实力、安全环保的执行力、市场变化的应对能力。强化细化行业宣传,需要提高拆船业的正确认知。拆船“走出去”的路径和同业竞合仍需探索。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作用的新发展格局”,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资源保障供给、减污降碳的要求,需要进一步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的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施行,废旧船舶国有产权、拍卖和招投标环节交易逐步规范,以及打击非法拆船活动,有利于船舶回收拆解与资源循环利用的规范发展,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探索行业新发展空间。

三、“十四五”时期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宣贯法律法规,落实国务院“规范发展拆船业,实行定点拆解”为宗旨,以发展循环经济,建立优化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循环链,推动产业延伸与产业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提高废旧船舶资源循环利用为目标,推动形成产业循环耦合和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推动出台《报废船舶回收管理办法》。

2. 启动团体标准化建设。

3. 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循环链,推动相关产业循环耦合。

4. 推进行业基础建设和产业文化建设。

(三)任务措施

1. 行业建设

顺应国家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基本要求,以施行拆船准入为切入点,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整治,逐步改变国内废船管理条块分割局面,推动废船流向、拆解、废物处理统一监管制度的确立,促进船舶回收拆解与循环利用管理法制化。

引导理顺市场秩序,推进废船产权、拍卖和招投标等环节的规范交易,杜绝非法交易。

引导产业优化和合理布局,化解过剩拆解能力,避免同质化无序竞争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

引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继续推进绿色拆船厂建设。

研究建立船舶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的可行性,推动建立船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及“国船国拆”的社会责任体系。

研究废旧船舶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再制造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的可行性,拓展行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空间。

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军民融合,提供废旧船舶绿色拆解等综合保障服务。

积极支持并配合有关部门,促进《香港公约》中国批约进程。

2. 标准建设

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推进拆船业团体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专业术语、准入条件、绿色企业评价、安全生产作业、工艺技术革新、减污降碳、职业健康等方面,联合政产学研力量,开展团体标准的立项研究、编制、审定和发布等工作。

积极做好相关标准规范宣贯。认真参与国家或有关部门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引导建立企业标准。

3. 文化建设

以宣贯《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为契机,开展遵法护法教育,依法兴业办企。组织法律、专业讲座或培训,举办行业研讨、信息服务或经验交流会。逐步建立非法交易与拆解活动举报机制,为行业企业正名。

强化行业宣传力度,拓宽宣传领域与渠道,探索与文旅产业衔接合作发展的可行性,讲好中国拆船故事。

4. 自身建设

严格按《中国拆船协会章程》办事,加强会员大会、理事会和会长会各项决议的执行力。严格各项收费规定,公正廉洁服务,拓宽服务领域,为会员办实事。勤俭办会,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不断扩大会员的广泛性和产业链的代表性。注重与兄弟协会及有关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发展中的专项问题。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以人为本,推进建设学习型、专业型、研究型、服务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