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
一、废船成交量
2019年是国家禁止废船进口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据统计,2019年国内会员拆船企业(简称拆船企业)成交各类废船175艘,共计约16万吨(约合15.75万轻吨),总成交轻吨量同比减少34.84%。成交总贸易额约2.97亿元人民币。
二、相关数据分析
1.成交废船均来自国内。与2018年成交国内废船总轻吨量相比增加3.75倍。
2.成交均价呈增长态势。年均成交价约1886元/轻吨,同比增加1.26倍。
3.成交船型仍以货船箱船油船为主。成交运输船舶、特种船舶和军用船舶共43艘,共计13.5万轻吨。其中,散货船(含杂货船)共6艘4.41万轻吨,占可统计轻吨数船舶总轻吨量的32.67%,与2018年成交的散货船轻吨量相比,增加了1.4倍;集装箱船5艘1.04万轻吨,占可统计轻吨数船舶总轻吨量的7.7%,与2018年成交集装箱船轻吨量相比下跌81.43%;油船8艘0.97万轻吨,占可统计轻吨数船舶总轻吨量的7.2%,与2018年成交油船轻吨量相比上涨76.36%;其他船型24艘6.02万轻吨,占可统计轻吨数船舶总轻吨量的44.6%。
此外,一些会员企业成交的走私罚没船舶、渔业船舶及租场拆解船舶等共计125艘,据统计,共拆解回收废金属量1.96万吨。
4.从运输船舶、特种船舶和军用船舶成交情况分析,船龄在18年(含)以内的,约占总成交量的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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