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07
日前,中国拆船协会、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联合向各产权交易机构、拆船企业及会员单位,印发了《关于规范废旧船舶国有产权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及国务院《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必须确保企业属于国有产权的废旧船舶交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拆船企业回收拆解,切实防止废旧船舶流入改装市场和非法拆解渠道,杜绝非法拆解废船污染水陆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隐患。
《通知》要求,各产权交易机构在废旧船舶产权交易中,严格审核买受人资格条件,对不能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参与相关交易活动。同时,《通知》还要求各拆船企业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拆船业行规公约》等,规范交易行为,依法依约履行各项义务,确保废旧船舶的绿色拆解。
(《通知》详文可在中国拆船协会官网“政策法规-行业规定”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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