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港澳船舶进出内地港口按国内航线实施管理

2020-7-01   来源:生态环境部及中港网  

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交海发〔202057号,以下简称《意见》)。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今天(23)下午在20206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港澳船舶进出内地港口将按国内航线实施管理,同时推进内地和港澳引航互认,推动三地建设、开放搜救飞机补给与起降点,大湾区水上通行效率将全面提升。

据了解,此前,港澳航线船舶一直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模式,在进出内地口岸时,需要办理进出口岸手续。《意见》提出,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船舶高效便捷流动。优化对大湾区内地航行港澳船舶的安全管理,将在大湾区内进出港并航行于粤港澳之间的三类船舶(港澳籍船舶、内地运输船舶、大湾区船籍港内地非运输船舶),按照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管理,进出内地港口时按照国内航线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大湾区水上通行效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以外的其他事项,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杨新宅表示,《意见》对进出粤港澳大湾区内某一港口但需航经其他地区水域的船舶,推动实施引航豁免,期望有效解决大鹏湾香港水域强制引航问题,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便利性,降低航运成本,促进航运要素高效便捷流动。粤港澳大湾区是继美国纽约湾区、美国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之后,世界第四大湾区,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湾区经济的鲜明特征就是通江达海、水运发达、高度开放、宜居宜业,这决定了航运业是大湾区发展的命脉所在。在全球集装箱吞吐量前十强港口中,粤港澳大湾区就占了三席(深圳港、广州港和香港)。

《推进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http://xxgk.mot.gov.cn/2020/jigou/haishi/202006/t20200630_3319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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