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船环保与资源利用再入新的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2019-11-07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第29号令,公布自202011日起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明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列入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

此次废旧船舶环保与资源利用项目,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共有3项:具体是第5条“区域性废旧汽车、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钢铁、废旧木材、废旧橡胶等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第27条“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第28条“废旧汽车、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机床产品、农业机械、船舶等废旧机电产品及零部件再利用、再制造,墨盒、有机光导鼓的再制造(再填充),退役民用大型飞机及发动机、零部件拆解、再利用、再制造”。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一)船舶”1项,即“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及“二、落后产品”中“(八)船舶”各项

据悉,中国拆船协会将发出通知,望各会员单位认真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学习贯彻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