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8-05
会上,生态环境部、浙江海事局、孟加拉国工业部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对拆船业的监管与立法建设等情况;中国拆船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远海集团的代表分别介绍了中国拆船业发展情况及对签署《香港公约》的建议,以及国内船舶建造与航运企业积极应对《香港公约》实施所采取的各项措施。
会议期间,组织现场参观了舟山长宏国际船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舟山市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会议代表对舟山长宏国际船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硬件设施和热情精心接待表示赞许和感谢。
会议还专门围绕IMO-HKC的生效实施、拆船环境与海事监管、拆船管理与法制建设、拆船厂安全环保作业等议题展开对话交流和讨论。孟加拉国工业部、中国工信部、浙江海事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以及中国、孟加拉国的拆船协会代表参加了对话交流活动。
中国拆船协会秘书处市场信息部高级干事高鸶和《中国船舶报》记者敖阳利等随同参加了研讨会和部分企业的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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