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近日,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联合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调整,并发布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18年第6号)。其中: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详见网址:http://www.mep.gov.cn/gkml/sthjbgw/sthjbgg/201804/t20180419_434911.htm?COLLCC=341351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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