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29
近日,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1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原属于交通运输部职能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和“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确定”等审批项目。
当然,取消和下放这些审批事项,不意味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各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总量控制政策等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制止和限制。(摘自2013年5月24日《中国船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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