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按日计罚”开208万元最大罚单万

2015-4-11   来源:北京青年报  

     “按日计罚”罚款金额再创新高。环保部昨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份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是对环保违法案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个月以来最大罚单。1月份,最高罚款额度为190万元。
     按日连续处罚是新环保法祭出的重拳,被指有望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所谓“按日连续处罚”是指对企业因违法排污,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1至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环保部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有13个省份已开出“按日计罚”罚单,其中,河南、内蒙古两地均已开出5张按日计罚罚单,高于其他省份。河南省5张罚单总共罚款414.1万元,占全国总额的三分之一,而内蒙古5张罚单仅罚款140万元。
     208万元的个案最高罚单,由新疆哈密地区环保局开出,当地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因超标排放,被“按日计罚”208万元。另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也因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被吉林省吉林市环保局按日连续处罚78万元。不过,环保部并未公布按日计罚的罚款基数和罚款天数。
     邹首民表示,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60%,执法力度日益加大。他指出,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相比1月份也有大幅度上升,分别上升208%、115%。其中,浙江实施查封、扣押382件,占全国查封、扣押件数的70%以上。